賴素如涉賄案被拒閱卷 聲請釋憲開庭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事隔將近3年,今天大法官再度召開憲法法庭,因為前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三年前被指控在雙子星案收賄,在聲押庭時,要聲請閱卷,遭到法官拒絕,她認為這是侵害訟訴權,所以聲請釋憲,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則親上火線,捍衛檢方的立場,雙方激烈攻防。
台北市前市議員賴素如涉嫌雙子星開發案收賄,在一審被重判十年後,難得現身鏡頭前,為的是爭取被告的閱卷權,2013年她遭到北檢偵辦和聲押,委任律師在法庭聲請閱卷,卻遭法官依違反刑事訴訟法駁回,最後賴素如也遭到收押禁見,她和律師不滿訴訟權遭到侵害,氣得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前台北市議員 賴素如==
相關的證人
也已經都拒絕作證
那到底還有什麼羈押我的理由
讓我白白在處於環境
這麼不堪的地方 沒有人權
剝奪我的人身自由
長達四個多月
想到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日子,賴素如情緒難掩激動,不過,面對有人來挑戰法條,法務部長羅瑩雪則率領一到三審的檢察官,親上火線捍衛檢方偵查不公開的立場。
==法務部長 羅瑩雪==
真正犯罪的人
他對犯罪事實跟證據
他其實比檢察官清楚的多
如果他再要閱卷
其實他就是要知道
檢察官知道了什麼 想做什麼
進而想辦法去防礙 阻止
不過,司法院則是認為,應該要讓辯護人有閱卷權利,給予被告進一步的保障。
==司法院刑事廳長 蔡彩貞==
由辯護人陪同(被告)應訊 閱卷
獲取資訊以及進行其他訴訟防禦
所必須的訴訟行為
對被告提供實質的訴訟上協助
才能夠發揮辯護人制度功能
事隔近3年,大法官憲法法庭再度召開,檢察單位和聲請人,對於被告的防禦權和偵查不公開原則,誰該優先,雙方在庭上展開激烈攻防,究竟限縮聲請羈押被告的閱卷權,有沒有違反憲法?將交於大法官做來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