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狩獵遭判刑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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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為母親想吃山產,使用非制式的獵槍上山獵捕保育類動物,被判刑3年半定讞,今天原本要入監執行,但王光祿決定不去報到,請求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顏大和以判決適用法則不當為由,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家裡的行事曆寫著,15號9點要向台東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王光祿一整晚沒睡,準備行李。他的94歲老媽媽,好像也已經知道了兒子因為上山打獵物給她吃,卻要被判刑入監服刑,很捨不得。
==王光祿==
她說為什麼要捉
那我被捉了 她怎麼辦
==姊姊 王玉蘭==
媽媽就講說 他要去(關)的話
她要跟著去好了
她要跟她的兒子一起住
王光祿的家就住在台東縣海端鄉中央山脈山下的龍泉部落,族人對獵人打獵要被關,很不能諒解。王光祿一早也接到原住民權益保障團體的關切電話,最後他決定,15號不會主動向台東地檢署報到。
==王光祿==
好像是殺人犯一樣
罪又判得那麼重
所以我們族人
現在就有一點憤怒
等他們來拘捕啦
台東地檢署表示,目前還不會強制拘提王光祿。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徐弘儒==
我們可能會審酌說
這兩天也許他會去具狀
看看有沒有正當理由
還是有其他事由
造成他今天無法報到
台灣原住民守護領域聯盟,下午也在台東市聲援王光祿不要向地檢署報到,並揚言未來要自己訂定法律,來對抗現行違背他們生存和文化權的司法。
由於王光祿的辯護律師已請求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原判決中持有獵槍的適法性有爭議,以及其中違反動保法部份和原住民基本法抵觸,15號也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記者 章明哲 台東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