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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有沒有罪,在爭議多年之後,最高法院終於作成決議。有議員認為符合台灣議會政治潮流,也是給選民交代;不過國民黨議員多半主張應該透過法律規範來依法行事。
2010年新北市第一屆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案,當時有十位議員被依洩密罪起訴,一審判無罪,檢方不服再上訴,今年初高院判決無罪定讞。同年在高雄縣市合併後的第一屆正副議長選舉,也因亮票問題,幾經爭議,現在最高法院同樣認定「議員亮票不構成洩密罪」。
==新北市議會副議長 陳文治==
最高法院做這樣的決議
其實是符合法律的精神
也對於未來的這個議會
政黨政治的正面發展有幫助
因為這個本來就是議會自律
跟政黨黨紀之間的 維繫的問題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 郭國文==
基本上沒有什麼 妨礙秘密的問題
我們既然是間接被選出來
行使人民的 意志的表達
本身就應該把這個議長的
所屬的對象公諸於世
民進黨市議有人認為,亮票無罪符合議會政治潮流,也可向選民和政黨交代;但國民黨議員表示,如果法院以社會氛圍來定奪,那恐怕受到政治牽制,應該要有法律規範來依法行事。
==台南市議會議長 李全教==
如果是因為社會的氛圍
那可能就是政治的氛圍
那法律是受到政治的
一個左右跟影響
那這個民主的核心 跟法治的精神
是會受到這個戕害的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 蔡育輝==
我們希望法律的規範 是一勞永逸
不要隨著政黨的好惡
政黨的精算來修法
要定了以後 長長久久
可以適用 這是我的建議
亮票有沒有罪,各方見解不同,儘管最高法院作成決議定調,未來恐怕仍平息不了爭議。
記者 王琪如 陳柏諭 溫正衡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