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臥軌抗爭 獲不起訴處分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前年2月5日,有兩百名的關廠工人在台北火車站臥軌,表達對勞委會追討貸款的不滿,事後有12人被移送法辦,北檢經2年多的偵辦後,認定臥軌抗議、沒有影響公安,所以不構成犯案、不起訴。 穿黑衣戴著斗笠的關廠工人,不滿被勞委會追討代償的款項,前年2月,集體到台北火車站抗議,將近40名工人,跳下軌道,以臥軌表達訴求,當時造成40班列車誤點,16000旅客受影響,最後遭到警方強制驅離。 員警和工人在軌道上,爆發嚴重衝突,共有12人遭到警方依涉犯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和集遊法等罪送辦,不過,北檢歷經超過2年偵查,認定當時警方舉牌宣告違法的人,並不是副分局長,不符合法規,而工人臥軌的行為,並沒有造成公共危險,因此,認定關廠工人沒有違法,予以不起訴。 ==關廠工人陣線發言人 陳秀蓮== 做為阻斷公共交通秩序 做為某種抗爭的方法 我想應該被社會接受 應該更去看抗爭的背後 到底累積了 多大勞工的痛苦跟憤怒 臥軌抗爭,歷經3任檢察官,最後獲得不構成犯罪行為,讓關廠工人感到辛慰,不過台鐵局長周永暉,則在臉書po文,無法理解檢方的見解,擔心未來對公共運輸的秩序,會帶來衝擊,但臉書內容沒多久就刪除。 ==台鐵副局長 鹿潔身== 我們也是看到媒體報導 我們還沒收到(檢方) 正式的(公文) 收到話 我們法規單位 應該會檢討一下 關廠工人的臥軌抗爭,8人獲得不起訴,只追究2名學生和警員拉扯的行為,依觸犯妨害公務罪名,處分緩起訴,得服義務勞務各60小時和80小時。 記者 蔡慧玲 邱福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