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 法界.婦團籲修法接軌國際

南韓將通姦罪除罪化後,目前在東亞,我國成為僅存唯一還訂定有通姦刑責的國家。不少法界人士和婦女團體認為,夫妻的情感糾紛,本來就不該由國家權力介入處罰,呼籲政府應該重視國際趨勢,儘速修法,不過法務部回應,民國102年曾做過民調,有七成多民眾,並不支持廢除通姦罪。 南韓廢除通姦罪,引起國際關注,多年前,台灣也一度掀起通姦罪是否該除罪化的討論,當時,就由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就曾在行政院會,起頭表態,批評通姦罪是落伍法令。 ==前文化部長 龍應台== 什麼時代 難道婚姻要靠警察去敲門 或者是偵探在錄影 來維持你的婚姻嗎 在台灣,通姦罪刑責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曾經有立法提案要將通姦除罪,不過,法務部表示,目前法令,並沒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而且民意調查,也有超過半數民眾認為,通姦罪不用廢除, ==法務部政務次長 吳陳鐶== 我們做的民意調查  有百分之七十幾的民眾  都反對除罪化啊  要以多數民眾的意見為依歸 不過,在日本、南韓相繼將通姦除罪化後,現在東亞,就剩台灣還有訂定通姦刑責,不少法界和婦女團體則認為,夫妻的感情問題,不該用國家權力來處罰。 ==婦女新知副董事長 莊喬汝== 婚外性行為  是不是該交由夫妻間 情感自主來處理  或者說道德上來處理  而不該是由這個國家 伸一隻手進去  來對人民的情感做一個規範 台灣通姦罪法令,已實施超過80年,婦女團體呼籲政府,要重視國際法律趨勢,儘速修法,將通姦除罪化,不過,法務部則以民意為依歸,人民的情感問題,該不該由法律做規範,在台灣社會仍舊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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