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區也要日照權 修法保障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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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日前完成日照權修法,規定商業區7層樓以上的新建高樓,都須遵守讓鄰地建築享有「冬至日1小時陽光」的日照權,新法預計明年初上路。
高聳的建築,氣派的外觀,但在高樓林立的大都會,要享受陽光卻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營建署日前完成日照權修法,未來民眾即使在日照時間最短的冬至,也能享受至少一小時的陽光。
==民眾==
至少要有一面是有自然的光線
不然的話整個
我們每天都在房子裡面的話
光線不夠自然的話
心情也會沒那麼好
==民眾==
當然就是比較好
而且房價也才不會下跌
不然買了 花很多錢買了之後
你住進去又被人家擋住
想要賣也賣不出去
所謂的日照權就是讓每個人都享有陽光照射的權利,目前在台灣並無所謂的日照法,而是將日照權列入建築法規保障,根據現行的規定,住宅區建築物如果高於7層樓或21公尺,在冬至日所造成的日照陰影,應該使鄰地有一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但不包含商業區。而新法上路後,只要在商業區蓋七層樓以上新建高樓,就須遵守讓鄰地建築享有日照權。
==營建署長曾大仁==
在審照的時候
在核發建照的時候
就要有一個審查的程序
所以它在發照的時候
就會考慮到這樣的一些
太陽跟相鄰建築
還有本身建築的型態
高度的關係
這審照的時候都要處理
營建署表示,這向法規已經在營建署大會中通過,目前送法規委員會審核條文並可望於明年初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