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志玲暫緩發監 檢:先請回再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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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刑七年四個月定讞,原本今天要發監執行,但是馬志玲以有失智症為由,向檢方聲 請暫緩發監,今天地檢署表示,無法判定,因此先讓他回去,擇日再做鑑定。
身穿綠色上衣的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在兩個兒子及隨扈陪同下,進入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到案發監執行,他因為結構債案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7年4個月定讞。
面對媒體詢問,馬志玲不發一語,不過他上周、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理由是他有失智症。在100年4月案件審理時,馬志玲經檢查智力分數,還有95分,但到今年7月4號降到65分,檢方5號開庭應訊他之後,仍無法認定智力下降、與心神喪失的關聯性。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 黃謀信==
承辦檢察官將送專業單位
鑑定馬姓受刑人
是否已達心神喪失的程度
所以今日執行檢察官
並未就馬姓受刑人的
延緩的執行申請 為准駁的決定
最後馬志玲先被請回,而他的夫人杜麗莊跟他一起在2005年間,被控以元大投信投資失利,虧損4億4千多萬,轉給元京證券承受,違反證交法被判7年4個月,她是6號上午執行發監,也一樣聲請暫緩執行。
記者 沈志明 林靜梅 劉漢麟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