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鑑定馬志玲確罹失智症 免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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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因結構債案被判刑7年4月定讞,8月應入監服刑時,他的律師及家人以馬志玲罹患失智症為由,向檢方聲請停止執行,檢方交由台大醫院進行鑑定,結果出爐,認定馬志玲重度失智,不需入監。
今年8月,馬志玲在家人、律師陪同下赴北檢報到執行時,透過律師以罹患失智症為由,聲請停止執行,台北地檢署根據台大鑑定報告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已達心神喪失程度,檢方昨天再密訊馬志玲,認定他符合「刑事訴訟法﹞心神喪失程度,在痊癒前,不需入監。不過,北檢強調,執行科檢察官將循扁嫂吳淑珍模式,定期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