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鑑定心神喪失 馬志玲獲免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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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因為結構債案、被判刑7年4個月定讞,在8月時、應該入監服刑,不過當時他的律師及家人、以馬志玲罹患失智症為由,向檢方聲請停止執行,今天台大醫院的鑑定結果出爐,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不必入監服刑。
==電訪北檢襄閱 張介欽==
本署承辦執行檢察官
參酌臺大醫院鑑定報告
以及專業醫師之意見
認定馬姓受刑人 符合刑事訴訟法
467條第一款 心神喪失之情形
訂於其痊癒 或該事故消滅前
停止執行
台大鑑定報告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的失智症,已達到'心神喪失'程度,檢方昨天再度密訊馬志玲,表示在沒有痊癒之前,不需入監。不過,北檢也強調,執行科檢察官、將會按照吳淑珍的模式,定期訪查、觀察馬志玲狀況,如果他的狀況有痊癒,將會再發監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