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炸彈案 二審主嫌胡宗賢改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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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社會高度恐慌的高鐵炸彈案,高院今天二審宣判,法官考量主嫌胡宗賢當庭認罪,將他改判20年,另一名共犯朱亞東也改判成10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發生在去年四月的高鐵被放置炸彈案,今年一月,主謀胡宗賢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重判22年,共犯朱亞東12年,經上訴後,胡宗賢一改之前不認罪態度,在高院開庭時首度認罪,並主張自己應以殺人未遂一罪論處,而朱亞東也聲稱自己沒有殺人動機及犯意,高院二審改判兩人為20年和10年半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