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社福推動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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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國內一再發生身心障礙者遭到歧視事件,像之前的麥當勞趕唐氏症顧客、特殊教育學校要求家長到校陪讀、身心障礙機構被社區抗議等等,殘障聯盟認為遇到被歧視都只能罰錢了事,沒有積極的作為,因此打算推動台灣簽署"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殘障聯盟理事長 馬海霞==
希望說政府能夠推動
來簽署CRPD
也希望能夠國內法化
但是我們碰到了 很多很多的困難
所以殘盟這次決定
用我們所有的公民團體的力量
結合各地的身心障礙團體
各個身心障礙聯合組織
共同來全力推動相關的
一些倡議的工作
我們不要再等政府
來訂這些相關的法案
殘障聯盟表示,這公約有158個國家簽署,包括中國在2007年就已經簽了,聯盟認為,政府一再不重視身障團體與國際專家的呼籲,完全不像之前、簽署兩公約、還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一樣那麼主動,所以決定由民間來推動,呼籲總統簽署、立法院儘速定相關法,讓台灣身心障礙者的人權保障,符合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