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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商人-林克穎酒駕撞死人、被判刑後卻潛逃出境、引起台灣社會公憤。而今天也有一個類似的案例。一對陳姓夫妻三年前、被一名韓國學生__張峻豪酒駕追撞、先生死亡、太太也受到重傷,法院後來判肇事人1年4個月徒刑、以及民事賠償700萬元,現在、這個韓國學生已經服刑期滿、即將離開台灣,但是家屬到目前為止、只拿到30萬元的喪葬費、和一張3000元的支票;一旦張峻豪出境,陳家人將會求償無門。他們今天開記者會哭訴、請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
想起車禍當時,陳太太泣不成聲,民國99年初,和先生遭到南韓學生張峻豪酒駕追撞,先生死亡,自己身受重傷,法院依過失致死判張峻豪1年4個月,民事賠償700多萬元,但依舊求償無門。
==受害者==
我是一個被害人
他竟然講的話是什麼話
你們台灣人了不起嗎
一條命 我希望
我們的政府能幫我
==死者妹妹 陳小姐==
真的是在糟蹋人
700萬 他是3000元
這什麼比例的對照
去年2月底,張峻豪刑期服滿,已經解除限制出境,但在民事賠償部份,目前只有30萬的喪葬費和一張3000元支票的賠償金,陳太太擔心張峻豪一走,根本拿不到民事賠償。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員 黃仁良==
因為跟韓國沒有簽署
任何的民事協定
所以要主動積極地
查扣張生他在韓國的財產
事實上是有困難的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 張春暉==
刑事執行完畢 就我們這個
法務部執行刑事的部份
我們已經沒有權限
可以限制他出境
那因為民事部份賠償
雖然已經判了
但是因為還沒完全去做賠償
所以我們會建議家屬
是不是再向法院請求
在還沒執行完畢之前
還是通知移民署
先暫時限制他出境
根據現行法令,無法跨海向張峻豪求償,陳太太只能向移民署申請限制出境,申請一次五萬元,也只能限制出境三個月,陳太太希望能比照英國商人林克穎案,由國家出面,協助家屬打跨國官司求償。
記者 林欣儀 彭耀祖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