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12月25日 桃園升格第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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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下午通過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審查,103年12月25號,桃園縣將正式升格為台灣的第六都,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未來桃園縣將改名為桃園市,現行的桃園市則改為桃園區。 經過一整個下午的會議,內政部23號通過桃園縣升格審查,綜合人口、政治、經濟、文化、都會發展及其他條件,正式通過桃園縣從103年12月25號起,升格為第六都。 ==內政部次長 簡太郎== 經過我們聘請的專家學者 獲得一致的共識 就是我們同意 桃園縣改制升格為直轄市 桃園縣曾在民國98年申請升格,當時審查並沒有通過,99年人口突破兩百萬,被行政院核定準用直轄市相關規定,這回申請終於通過,縣長吳志揚除了感謝審查委員,也表示將繼續延用桃園的名稱。 ==桃園縣長 吳志揚== 我們未來在國際上 我們用的英文就是桃園 不必再加什麼市或縣 現在的桃園市就是變成桃園區 吳志揚表示,桃園升格後將接收境內的國立高中及衛生署立醫院,並希望由台大、榮總或長庚等醫療體系輔導或接手經營,提升醫療品質。對於公債法修法後,桃園縣約可舉債新台幣590億元,吳志揚則表示"很勉強地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