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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為文挑釁在先 黃春明免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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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__黃春明跟成大副教授__蔣為文之間的官司、二審出現和一審不同的判決。蔣為文控告黃春明公然侮辱,本來一審判黃春明罰金一萬元、緩刑兩年;不過、二審法官認為、黃春明是因為蔣為文先挑釁、才會口出惡言;雖然有罪、但是情節輕微,所以判決免刑確定。 成大台文所副教授蔣為文日前控告作家黃春明公然侮辱,台南地院5號撤銷黃春明一審罰金的判決,改判有罪免刑定讞,聽到判決,蔣為文表示,既然認定黃春明有罪,就代表法官認同他舉牌是在言論自由下的行為。 ==聲音來源 成大台文所副教授 蔣為文== 在求是非 當然這部分 二審也是判有罪 我是覺得說 不能都沒有罰 如果他覺得罰500太多 不然罰一元也可以 完全都不罰是有比較誇張 黃春明在去年5月到國立台灣文學館演講時,成大副教授蔣為文到場舉大字報抗議,將黃春明激怒,下台找蔣為文理論,還激動脫掉外衣要打蔣,事後他解釋說,自己不是亂怒。 ==作家 黃春明== 我不是聖人 我黃春明是很普通的人 喜怒哀樂都在我身上 並且要看為什麼事情在怒 我不是亂怒 因為言語爭執,作家黃春明吃上官司,當時一審判決時,台南地院處以黃春明罰金一萬元、緩刑兩年,不過因公然侮辱最高只能判處9千元,一審判一萬元屬於違法判決,因此,台南地院採救濟措施,請檢察官提起上訴,認為黃春明是正當防衛,二審認定有罪,但因為黃春明是重要文學作家,而且侮辱情節輕微,所以判決免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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