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扈充議員司機 南市警妻控濫用

民意代表申請警員當隨扈,雖然是於法有據,但如果一個地區全部56名議員,就有26人以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當理由申請保護,會不會太誇張了呢?這個地方是台南市,跟其他縣市只有正副議長申請隨扈比較起來,情況真的比較特殊。最近還有一名警員的妻子投訴,她的先生自從被一位女議員徵調當隨扈之後,不但早出晚歸,甚至一個禮拜有三天不回家;她懷疑議員把警察當司機,還在半夜陪喝酒,納稅人付薪水請的警察,應該用在這種用途嗎? 林姓警員的妻兒出面指控,先前一年半時間,先生擔任議員隨扈,要充當司機,還得陪議員喝酒,長期早出晚歸。 ==林姓警員妻兒== 他要載林宜瑾 她要看眼科 還要我爸爸載她去 所以我們才會有這種反應出現 而且不只一次 警局上週趕緊將林姓警員調回原職,但林姓警員否認妻子的指控,而當初申請隨扈的台南市議員林宜瑾,不願露面,只低調透過電話澄清。 ==聲音來源 台南市議員 林宜瑾== 也清楚隨扈職務的內容 所以我不可能去要求他 做他不該的事情 雖然雙方各有說法,但台南市議會,總共有26名議員申請隨扈,相較高雄市只有正、副議長和市長申請,數量高出許多,還是令警員家屬質疑,有放任議員浮濫申請之嫌,台南市警局則解釋,申請議員都有維護人身安全的需求。 ==台南市警局長 陳子敬== 有一些可能是在問政的過程中 有去阻礙到有一些利益團體 他們的利益 只是,議員幫忙調停、或者推動工程,各地皆然,而且依規定,議員有個人安危申請隨扈,也以3個月為一期,台南市警局是否太過放任,議員之間也認為應該檢討。 ==台南市議長 賴美惠== 在整個狀況解除了之後 能夠把我們隨扈歸建 這我想也是必需要來 很慎重檢討的一件事 ==台南市議員 林燕祝== 假如議員他真的是 有安全上的問題 申請隨扈是可以的 假如說他沒有 (刑事)案件的訴訟的話 我認為這是很不妥 台南市警局表示,將檢討目前核准的隨扈,也強調就算警員擔任隨扈,也只需要執行保護工作,絕不會淪為議員的助理或司機。 記者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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