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園換容積率 議員批送出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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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花博/展覽,台北市政府/希望/建築/停/守,先/花++,忍/一年半/炒/建築/寬/尺/加,10%答應,市議員/罵,台北市/假公園/各地70幾座,改/大樓++/算算/送/一百億元/恐怖,台北市政府解釋,全/答應++/給證/不是,如果規定不適合,取消/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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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花博美化市容,北市府希望建商暫時把土地變公園,只要18個月就可以拿到最高10%的容積率獎勵,市議員指控全台北市有70幾座這類的假公園,預估送出的容積總價值約百億元,但北市府表示,並不是無條件給予容積獎勵,如果不合規定,還是會取消獎勵。
-2大大小小的樹木就種在公園裡
一旁還有座椅提供民眾休息
-2近來台北市出現
不少這類的新綠地公園
-1但仔細看看旁邊的告示
-2上頭寫著
公園是短期綠美化的基地
-2只要使用期限一到
就會拆掉蓋房子
==民眾==
-2(少了一個休息地方)
(會不會覺得比較可惜)
-2那當然可惜
可是土地多貴 是私人的土地
==民眾==
-1私人土地就是他自己決定的嘛
-2民國98年起北市府獎勵建商
只要把建地暫時綠化成公園
-218個月後就可以換成
最高10%的容積獎勵
-2市議員統計指出
全台北市一共有
-270幾座這樣的假公園
大約共二萬坪
-2如果以台北市的平均地價
每坪60萬來算
-2預估北市府將送出的容積
價值達百億元
==北市都發局都市設計科股長 劉惠芳==
-2每塊地都是有私有產權
它有它開發的權力
-2所以我們規定它
至少必須達到18個月以上
-218個月之後
它要開發才能夠開發
-2或者是如果還沒有開發
它必須一直維管到開發之前
-2市府給它一個適當的容積獎勵
做為一個誘因
-2北市府表示
容積獎勵並非無條件放送
-2還必須視所在區位 綠美化類型
維修的管理成本
-2以及是否達18個月期限等
都要考量
-2另外還要經北市都市設計
及土地使用開發審議委員會審定
-2如果累計2次限期通知改善
卻未改善
-2也會扣減容積獎勵額度
或給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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