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以被告身分傳喚在美國涉嫌虐待菲傭的前任駐美官員劉姍姍,訊問結束後劉姍姍被請回。但先前已經在美國認罪的劉姍姍回台灣以後改口否認有虐傭行為。 她的律師也表示當初是為了避免我國外交官在美國長期被羈押才會接受當地律師以及我國駐外代表處法律顧問的建議同意接受認罪協商。 偵訊結束後,劉姍姍快步走出北檢匆匆離去。這是劉姍姍十五號回國後,首度被檢方列為被告身分傳喚,目的是調查她在美國的犯罪行為,另外,也要釐清她是否侵吞外交部聘請菲傭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