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契約藏陷阱 加盟者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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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想加盟一圓開店夢想,提醒您簽約時一定要特別小心。家住高雄的吳小姐,三年多前在台南擔任甜點店店長,在公司說服下,出資60萬元辦理加盟,沒想到卻無法開店,終止契約時才發現簽的是『合夥契約』而不是『加盟契約』,業者也以此為理由不退還60萬元的加盟金,公平會提醒,民眾一定要看清楚合約,把握五天的合約審閱期,不要急著簽約。
原本擔任甜點店長的單親媽媽吳小姐,在公司說服下,一圓開店夢想,出資60萬辦理加盟,沒想到錢繳了,店卻開不成。
吳小姐終止合約後才發現,當時簽的是『合夥契約』而不是『加盟契約』,加盟業者以簽的是『合夥契約』為理由,不退還60萬元的加盟金,到底是加盟還是合夥?我們到業者的網站上看,的確清清楚楚寫著『加盟資訊』還有全省加盟專線電話。
不懂法律的吳小姐,簽下合夥契約,而不是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的加盟契約。公平會提醒,18號即將在世貿登場的連鎖加盟展,民眾不要急著簽約,一定要看清楚合約,並把握五天的合約審閱期,避免掉入業者的陷阱中。
記者 林欣儀 彭耀祖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