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認定放寬 納"發病前工作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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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科技徐姓工程師疑似過勞死,今年九月他的父母親聲淚俱下,說兒子在過世前半年、每個月加班都在95小時左右,等於每天工作13到19小時,但卻不被認定為職業病,引發爭議,勞委會檢討後發現,國內的過勞死認定確實太嚴格。
採用日本的認定標準,勞委會大幅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首度直接將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納入認定基準,未來認定不只看加班時數,也會把工作負荷是否過重、當作判定標準,而且雇主要負舉證責任。
勞委會表示,目前包括南亞徐姓工程師在內、總共還有三件有爭議的過勞死認定案件在等待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認定,這些個案都可以採用新的認定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