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不賠 詐騙集團首腦重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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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兩岸詐騙集團的主嫌--陳本儉,假冒司法人員行騙,短短五個月得手高達四千多萬,但是他落網後卻不肯賠償被害人一毛錢,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重判30年徒刑,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對詐欺案判刑最重的紀錄。
去年二月,詐騙集團首腦陳本儉,以假冒檢察官名義,行使詐騙,不到半年的時間,接連犯下17起詐欺案,騙光許多老人家終生積蓄,不法獲利高達四千多萬。
陳本儉在犯案後,卻不知悔改,也沒有賠償被害人損失,台北地院則以一罪一罰,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判處30年徒刑,成為國內司法史上,判刑最高的詐欺案。
覬覦詐欺這個好賺-所以被抓了第一次之後
就自立門戶跟大陸嫌犯-來勾串指使台灣的車手
在全省各地假冒檢察官來詐騙
詐騙集團往往就是看準行騙的獲利豐厚,再加上詐欺罪名,最高頂多判刑五年,過去實際案例上,大多也只是輕判一至二年刑期,或者交保,難以發揮嚇阻作用,導致詐騙犯罪越來越嚴重。
抓到首腦級的 車手級的-都應給他收押起來
收押了以後再判 第二個要判重刑-第三個要把不法所得拍賣掉
還給被害人 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近幾年,台灣每年詐欺案件,都高達三萬多件,最常見是利用網路、ATM轉帳和假冒檢察官名義詐騙,警方除了希望,未來法律能加重詐騙罪名判刑,嚇阻犯罪,也會加強宣導,希望民眾能提高警覺,多一份查證,避免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