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昌
-
台鐵爆炸案 林英昌判刑30年4月定讞
|新北一個男子-林英昌,去年在台鐵火車上,自己做炸彈、引發爆炸,造成自己跟另外24個無辜旅客輕重傷,最高法院今天判他總共30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林英昌去年在台北開往松山的台鐵、區間車上,引爆自己做的炸彈,造成24位無辜乘客輕重傷,一審他被判30年,二審改判29年10月、併科罰金30萬元,經過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針對非法做爆彈的部分,維持二審判決,處有期徒刑10年6月,併科罰金30萬元,
-
列車爆炸案台鐵求償683萬 判林嫌全額賠
|去年七月,男子林英昌在即將抵達松山車站的台鐵列車內,引爆自製的爆裂物,導致自己和24名乘客輕重傷,台鐵認為設備毀損,向林英昌求償683萬8千多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英昌必須全額賠償,全案還可以上訴。 至於刑事部分,林英昌雖然認罪,但辯稱罹癌、謀職不順、與家人相處不睦,也強調沒有殺傷他人的意圖,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定,犯案時沒有因為精神疾病、造成心神喪失,仍依殺人未遂等罪,一審重判30年
-
列車爆炸案台鐵求償683萬 判林嫌須全賠
|去年七月,男子林英昌在台北松山車頭火車,引爆爆裂物,造成自己和24名乘客輕重傷,台鐵向林英昌求償六百多萬,法院今天宣判,林英昌要全額賠償,全案還可以上訴。 至於刑事部分,林英昌雖然認罪,但辯稱罹癌、謀職不順、與家人相處不睦,也強調沒有殺傷他人的意圖,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定,犯案時沒心神喪失,仍依殺人未遂等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被判29年10個月。
-
台鐵爆炸案 被告林英昌二審判29年10月
|去年台鐵區間車爆炸案,被告林英昌一審判決30年有期徒刑,上午二審宣判。 高院認為被告所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罪,因為「未遂」應酌量減刑,所以減刑2個月,改判29年10個月,可以再上訴。林英昌及辯護律師表示,林英昌因為憂鬱症發作,才引爆炸彈,有精神問題應予以減刑,高等法院根據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被告並無精神問題。
-
台鐵爆炸案 被告林英昌二審判29年10月
|去年台鐵區間車在松山車站爆炸案,造成二十五輕重傷, 被告林英昌一審判決30年有期徒刑,上午二審宣判,刑其檢兩個月全案改判有期徒刑29年10月,可以再上訴。 去年7月7日台鐵1258班次區間車爆炸案,造成包括被告林英昌等25人輕重傷,台北地院去年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及24個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林英昌最重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30萬。林英昌再提上訴,上午二審宣判,撤銷一審判決,也略減刑度,改判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