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景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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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需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引議 陸委會提4情況可具結代替補件
|政治移民署要求部分在台定居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引發討論,已在台定居將近30年的陸配張小姐表示,自己已經十多年沒有回中國,收到要求補件通知時確實跌破眼鏡。移民署今(10)日回應,在台長住、奉公守法的人不需要過度擔心,若個案有實際上無法克服的困難,有專屬服務信箱和電話協助。陸委會今日也公布陸配得以「具結」方式替代補件的類型,包括赴陸恐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因重大傷病行動不便者、10年內未赴陸,和在對岸出生隨即返台定居,且從未在陸設籍等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