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譴責決議 籲歐盟制裁中國、香港侵犯人權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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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17日通過決議,要求歐盟利用其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對涉嫌侵犯人權的香港及中國官員進行制裁,並呼籲歐盟應研議暫停香港在WTO的地位。該決議也同時譴責香港政府逮捕獨立書店經營者,並要求撤銷對黎智英等人的政治指控。
歐洲議會17日以459票贊成、12票反對、86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一項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決議,要求歐盟利用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儘速對涉及壓制自由權利的香港及中國官員進行制裁,並應開始研議是否要暫停香港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地位。
斯洛伐克保守派議員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在會議上表示,「香港已成為北京外交政策的工具,是規避歐盟對俄羅斯制裁的門戶,更令人悲痛的是,這裡已不再有民主空間。」
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是什麼?
歐盟2020年通過「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EU Global Human Rights Sanctions Regime),針對全球涉及嚴重人權侵害的個人及實體採取制裁措施,包含實施旅行禁令、資產凍結或禁止提供資金或經濟資源。
歐洲議會在決議中要求香港,應撤銷自2020年起實施的《香港國家安全法》,以及2024年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認為這兩項法律已導致香港言論、媒體、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遭削弱。
此外,歐洲議會議員也強烈譴責香港當局逮捕獵人書店經營者黃文萱,並要求港府撤銷對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與何俊仁,以及黎智英等人的政治審判,同時釋放因此遭判刑入獄者。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