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內兩度停同一停車格 雲林駕駛控遭超收離開時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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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斗六市有人車停在路邊車格,但中間離開走去購物1個多小時,回來剛好停在同一個位子,但因為車主沒有把原本的停車單拿起來,結果發現收費員把中間離開時數都蓋滿,變成要多繳車費。斗六市公所說,除了將要求收費員要依照程序開單以免超收,也幫車主折抵相關費用。
拿著停車繳費單,住斗六的張先生15日將車停在斗六市上海路停車格,但期間有開車去購物1個多小時,再回來停在同一車位,卻因沒把原本停車單取下,後來中間沒有停車的時間也被收費員全蓋滿,認為停車費被超收。
當事人張先生指出,「不是這1、2格的問題,重點是他們應該有標準的SOP才對,不應該說我車子不在他們可以直接開,重點是他們開之前應該要拍照,確認說這台車有停在這裡才對。」
斗六市民認為,「不應該這樣做,有車才能開,沒有車怎麼可以一下子蓋滿。」
斗六市民說道,「我會拿走停車單。」
但也有民眾表示,為避免困擾停車後會先將停車單取下,避免被誤開停車費。而斗六市公所則說,目前經統計有2個個案,也已經請委外停車收費業者折抵相關費用。
斗六市公所公用課長鐘可欣回應,「來再停同樣的位置,所以可能我們停車業者在時間差的部分上面沒有辦法判斷,那我們公所後方也做了處置。」
斗六市公所表示,會要求委外收費單位進行停車格收費時,要依規定拍照、蓋章,民眾如果對收費有疑慮,都可以經過申訴電話或到公所詢問,避免這樣的事件再重演。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