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光電新制臨時喊停 環團憂影響能源轉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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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8月1日上路的屋頂光電新制卻臨時調整,住宅與店面後續管理、交屋流程仍有疑慮,決定延後納管。引發環團反彈,並在今(5)日到行政院門口表達訴求,希望全民綠能與能源韌性的政策盡快上路。環團批評,政策歷經近4年討論,卻因建商意見臨時轉彎,恐讓屋頂光電發電大減6成,影響能源轉型與電力韌性目標。
「屋頂光電臨陣退縮,賴清德出來面對!」高呼口號,要求賴政府讓屋頂光電新規如期上路。原訂8月1日上路的新制,要求新建、增改建的的建築,只要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就要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能板。不過日前傳出因為建商和部分地方代表有疑慮,政院將佔新建物最大宗的住宅類,先排進第2波。環團在5日前往行政院表達抗議,質疑政府能源轉型只做半套。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表示,「可能還會有相關的安全管理,甚至在施工品質這些等等的配套管理措施,所以這也是我們後續希望要求在住宅屋頂光電的推動之下,必須要有一個所謂的從規劃設計一直到後續的,甚至是更新到除役的一個全生命週期的管理措施。」
高雄遠見青山大樓管委會主委李翰林說明,「點交這些問題,我覺得以我們的經驗來講,其實沒有什麼困難,因為它(光電設備)就是跟你的健身器材或是跟你的其他的公共設施一樣,它就是當作一般的公共設施在點交。」
社區管委會透露,建商蓋完屋頂光電設備後會移交給管委會,後續只要與設備廠商維持聯繫、定期檢修,就不怕沒人管或者有安全隱患。環團批評,歷經近4年討論,最終卻不敵建商2天遊說,推翻了先前的共識,甚至跳過預告程序、直接在3日公告。這恐怕讓建物屋頂光電直接少掉6成,更讓都市用電、都市發電以及藏電於民的能源韌性方針,變得難以實踐。
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認為,「如果你在這個所謂的目前的辦法是用強制性的部分的話,那可能會不會影響到它(建物)申請綠建築相關的一些標準,或相關的一些議題的部分。」
能源署表示,住宅與住商建物加裝光電的規範,會不會與其他獎勵機制有矛盾,需要進一步討論,也將盡快研議相關的管理、營運規範,並召開說明會和民眾溝通,並將環團提出的年底期限納入考量。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