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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刪民法「手足特留分」 預立遺囑者免強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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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未來只要立下遺囑,就不用再強制保留部分遺產給手足。律師指出,修法並非取消兄弟姊妹的繼承權,而是增加財產分配彈性,新法也沒有溯及既往。專家提醒,民眾仍應及早規劃遺囑,避免日後衍生爭產糾紛。

立法院會正式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現代人選擇不婚不生的比例,逐年提高。沒有子女,如果又與自己的手足疏離,在分配遺產時,即便有預立遺囑,也會因為《民法》的「手足特留分」規定,必須將部分財產分給兄弟姊妹,導致單身族、頂客族難以自由處分財產,不過這項法規將正式走入歷史。

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推翻被繼承生前明確做成的遺囑安排,這不僅違背了被繼承人的真實意願,也讓真正長期陪伴、照顧被繼承人的配偶、伴侶、親友跟公益團體,因特留分的扣減而無法完整取得遺贈。」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指出,「包含德國、日本也已廢除行多年,這次修法絕對不是要弱化手足之情,而是讓繼承回歸到財產自主決定。」

根據現行《民法》規定,特留分的計算,需要先算出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再乘以手足特留分比例三分之一,才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而這次修法的重點,就是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刪除。律師強調,這並不等於手足失去了繼承權,只是給予財產所有者更多分配的彈性。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認為,「尚未終結的調解或者是訴訟的案件,這個新舊法適用的問題,其實我們是建議在這個生效之後,這個個案上可以去諮詢律師,看看能不能依照這個修法的施行細則或過渡條款去辦理。」

台灣遺囑協會表示,新法上路後可望減少家族爭產的悲劇,民眾更應自主規劃身後財產的分配。至於法務部另提的「特別貢獻分」,明定繼承人中,有對於被繼承人提供特別實質照顧,可考慮額外加入繼承人的應繼分中,但「實質特別照顧」標準難以確定,這次修法並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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