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馬崗石頭屋登錄文化資產遭拒 行政救濟勝訴確定撤銷原處分
位於新北貢寮、台灣本島極東點的「馬崗石頭屋」,是東北角最古老的石頭屋聚落之一,多年前在面臨財團開發的情況下,一度面臨滅村危機。當地居民為保存馬崗漁村,在2018年向新北市府申請登錄「聚落建築群」文化資產。
不過新北市文化局在2019年7月召開的文資審議會議中,以環境缺乏獨特性、卻乏歷史脈絡完整性、不符合登錄基準等理由,決議不予登錄聚落建築群。
馬崗居民為此委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在2019年9月提起行政救濟,請求撤銷新北市政府不登錄處分。在歷經近7年爭訟,馬崗居民終於在今(2026)年6月的更二審中勝訴,新北市文化局放棄上訴後,全案於7月2日確定。

當年為何一度引發滅村危機?
當地居民表示,過去先民來台開墾時,台灣尚無完整地籍,皆是自行拓墾,土地所有權觀念薄弱。後來土地總登記時,土地被歸在少數人名下。2018年投資業者欲進駐馬崗,除了大舉買地外,業者還以居民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提不出租地契約為理由,要求拆屋還地,引發居民反彈。
有20多戶村民為此提出申請聚落建築群保存,希望可以保留當地的原始風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指出,馬崗聚落有百年石頭屋建築群、依海而生的採集文化,以及珍貴的潮間帶生態,共同形塑出台灣無可取代的自然地景與聚落文化。

這次勝訴後危機就解除了嗎?
馬崗居民游伯軒表示,馬崗的石頭屋需要修復、豐富的漁村記憶需要傳承,這些都需要政府的專業資源與在地居民投入,期盼新北文化局能放下法律攻防,把焦點放在「共同保護馬崗漁村」。
負責本案的訴訟代理人黃馨雯律師指出,打了7年官司,其實僅能為馬崗爭取多一次機會,最終全案還是會回到新北市文化局進行審理。法院雖然判決居民勝訴,但針對原處分的違法理由,卻僅指出程序上的問題,居民方主張很多原處分不登錄的問題,並沒有獲得法院具體回應。
黃馨雯強調,這次的勝訴及接下來的文資審議,將決定馬崗未來是否能繼續發展地方特色文化,或是走向迫遷居民、剷除石頭屋等開發進程。後續案件回到新北市文化局審議時,文化局依法負有文化資產價值的調查義務,呼籲官方應該要進行更完整的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