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退役上校共諜案刑滿 拒繳回千萬退休金遭管收創首例
邊滑手機、邊走下樓梯,他是葉姓退役海巡上校,因涉入共諜案,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去年6月服刑期滿。
不過除了刑事責任,已支領的1003萬多元退休金也遭追討,但葉男卻將名下房產贈與配偶企圖脫產,因此被法院裁定強制管收,成為第1位因涉共諜案、拒繳退休金而遭管收的退伍軍官。
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鄧順生指出,「不動產贈與配偶一事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亦未提出具體的清償計畫,當場予以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獲准。」
回顧全案,葉男2008年上校退伍後領有退休俸,卻在2014年間把海巡岸際雷達、南沙太平島工程計畫書等資料轉交給中方,獲取犯罪所得1萬5000元。依據2022年修正的《國家安全法》第13條,現退役軍公教人員若違反效忠國家等罪,喪失請領退俸權利;且已支領者,應從犯罪起開始計算追繳。
然而監察院2025年曾發布調查報告,統計修法後已判決定讞的19位共諜中,只有9人被收回退休俸、10人尚未完全返還,待追繳金額仍有約5000萬元。
國防院國安研究所研究員沈明室表示,「當然可以思考,怎麼樣去斷絕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或者逃避的行為,在這方面修法應該是要加快,因為這個其實涉及國家安全。」
學者指出,現行法律要判決有罪確定後才能執行,但審判程序耗時也造成後續追繳困難,建議盡快修法加嚴。畢竟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像是海巡署駐金門某單位的陳姓小隊長,今(2026)年4月也涉及把兩岸偷渡客個資、雷達航跡紀錄等提供給走私業者,再轉手交給中國海警線民。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九岸巡隊參謀主任吳瑋瓏說明,「金馬澎分署已將涉案小隊長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金門地檢署表示,陳姓小隊長身處金門最前線,卻讓執法動態及防衛門戶大開,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求刑有期徒刑5年、併科200萬元罰金,以資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