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前執行長涉貪2千萬元 監院通過糾正案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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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公司前執行長徐漢任內透過浮報預算近5倍方式,涉貪超過2000萬元,一審已遭判刑25年。監察院調查後發現,中油的預算審核覆核與內控機制皆失靈,且高階主管違法指示已凌駕法令規範,顯見該單位存在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因此已於今(8)日通過糾正案。
中油前執行長徐漢於任內涉貪超過2000萬元,一審遭判刑25年,並於日前由監察院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今日進一步表示,經調查後發現,中油煉製事業部辦理採購有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已對該單位提出糾正。
根據監察院調查,徐漢自2019年起,即以升遷為條件要求工程師勾串不肖廠商,將冰水機採購案預算由3800萬元增加至近2億元,金額相差近5倍,事後再與廠商、掮客瓜分至少4200萬元利益。
除了徐漢之外,中油前經理歐文豐同樣也藉由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受不正利益1萬1360元,另名前經理張子房則藉其他採購案向廠商收賄,並與徐漢瓜分賄款40萬元。
監察院指出,徐漢等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除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廉潔形象外,也顯示中油人事制度、預算審核覆核及內控機制已失靈,不僅高階主管違法指示凌駕法令規範,採購部門也存在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不僅未能防範業務單位過度配合廠商,部分採購案件甚至刻意製造行政障礙,導致淪為高層主管索賄標的。
此外,監察院也發現中油部分人員於招標前,曾多次接受廠商招待至有女陪侍之場所,並因此洩漏採購案資料;還有不肖掮客取得中油貴賓證、自由進出辦公室催辦特定採購案件,顯示門禁管制失當。
而在全案爆發後,銓敘部2020年函文即明白指出,中油應本於權責主動檢討人員違失,並得視情況予以撤銷重辦年終考績,但相關涉案人遭聲押,中油仍以考績已報經濟部核定為由,讓相關人員獲得甲等考績獎金,直到監察院要求檢討後,才於今(2026)年4月將考績降為丙等。
監察院表示,上述調查情節均顯示中油積弊已久,要求經濟部與中油應全面深化採購稽核與內控機制,改造組織風氣,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