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失聯移工欲脫逃推傷員警 「無積極攻擊行為」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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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越南籍段姓失聯移工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他被帶回派出所時因要脫逃,在派出所前推倒員警,造成員警嘴唇及膝部受傷,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近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段姓移工是掙脫而推擠,並無積極攻擊行為,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巡邏車回到派出所,2名員警將後座的失聯段姓移工帶下車,但他卻突然雙手猛推身旁的員警,導致兩人雙雙跌倒在地,移工隨即起身逃離現場,不過跑沒多遠就被支援警力逮捕;段姓移工後來被依妨害公務起訴,一審法官判決無罪,當時被推倒的警官擔心,這可能會讓其他失聯移工仿效。
受傷警官表示,「這樣的話可能會影響到以後這些外籍逃逸移工的想法,他就想說我都用推的,那這樣的話我就可以逃掉了,我就不會被遣送回國去了。」
受傷警官表示,案發是在4月25日下午,因為當時未確定段姓移工是失聯移工,所以雙手未上銬,被推倒後造成膝部和嘴唇都有開放性傷口;一審法官認為,段姓移工是為了逃跑而掙脫,並非直接針對員警積極攻擊,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有妨害公務,依法判決無罪。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尚安雅說明,「經承辦法官勘驗監視錄影畫面,當時被告是突然將身體傾斜掙脫,導致被告與警員倒地,未見被告有何攻擊警員的積極行為。」
民眾認為,「這樣對我們的警員,這樣是很不公平的。」
也有民眾說:「那你這樣子,不然你要叫警察怎麼做事情?」
民眾認為判決對警方不公平,而受傷警官尊重判決結果,不會再上訴,但仍希望未來類似案件,司法對於嫌疑人應該要有相對的處罰作為,才不會打擊第一線員警士氣。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