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議會明審可負擔宅條例 「得隨時抽查」引發兩極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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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預計明(26)日將在議會審查,但其中第18條規定「住都中心得隨時抽查可負擔住宅使用管理情形」引發議論,住都處回應,一切依法,抽查會先通知,不會突擊檢查。
航空城安置住宅已蓋好,預計可申請的第一批107戶可負擔住宅,就等桃園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審查通過,但其中第18條規定「住都中心得隨時抽查可負擔住宅使用管理情形」引發議論,有民眾認為必要,也有民眾擔心隱私問題。
桃園邱先生說:「可抽查ok呀,因為基本上要抽查就抽查,如果你不做虧心事,他在相關規定內,去做他相關應該做的事情,我覺得那是合理。」
桃園郭先生表示,「你抽查沒有錯,很多社會弊端都是在沒有公權力介入之下,很多黑的東西會出來。 」
記者詢問,「你會擔心說抽查會有隱私的問題是嗎?」
桃園郭先生回應,「抽查的話會對個人隱私應該有大部分的影響啦。」
針對桃園首創全台可負擔住宅政策,住都處表示,是以去商品化和封閉式買賣為核心,在捷運或台鐵站周邊,專為25到44歲、育有未成年子女的青年家庭設計,目標房價落在親民的2字頭,協助年輕家庭住得起,為確保自住自用,避免私下轉售、轉租或其他商業行為,必須設有管制機制。
桃園市住都處住宅規劃科長黃春霖說明,「預期這周議會通過後,我們會報行政院核定,實施地點的部份,我們選定機場捷運的A20、A21站、跟體育園區這三個都市計畫,相關的土管要點已經陸續公告實施。」
住都處強調,當房屋被檢舉有自住自用以外情況時,才會安排抽查,抽查前也會告知民眾時間,不會無預警突擊檢查,蒐集到相關事證,也是交由市府相關單位認定是否違規及裁處。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