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後站停11分鐘收1小時費用 縣府稽查停車場登記證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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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火車站後站林森停車場近日遭民眾指控,僅停車11分鐘竟收整整一小時的60元,氣得大罵「詐騙」,事件曝光引發爭議。縣政府前往稽查,竟發現該停車場登記證已過期,違法營業超過半年,除勒令停業並開罰3000元,業者至今還是繼續營業。縣政府表示,接獲檢舉會持續稽查並開罰。
車輛開進停車場,停了11分鐘後馬上出場,以為不用繳費,卻發現需繳停車一小時的60元,引發車主不滿。
車主陳先生表示,「停車的人離很遠對不對,我只能看到那個半小時30元那個大字,等於他騙我進去之後,他才跟我講下面很小字,有寫一小時起跳。」
這處位在宜蘭後火車站的停車場近期發生消費爭議,停車場表示現場都有標示,第1小時以1小時計算,但車主表示標示太小,根本不清楚,氣到po上社群。
不過縣政府到場稽查,發現該停車場去(2025)年10月停車場登記證就過期,違法營業超過半年,因此要求勒令停業,並依違反《停車場法》開罰3000元。
宜蘭縣政府交通處長黃志良說明,「經過我們查證,這個停車場的登記時間已經逾期了,我們查證以後依法對停車場的經營者處罰。」
但停車場至今還是營業,不少民眾前往停車,因為該停車場鄰近火車站,停車需求大,部分民眾希望縣政府應盡速輔導業者合法。
宜蘭縣民林先生認為,「非法應該讓他趕快合法化吧。」
宜蘭縣民莊小姐說道,「如果可以當然還是盡量合法會比較好。」
縣政府表示,業者如不停業,接獲檢舉就會前往稽查、開罰,得連續罰;宜蘭縣政府消保官表示,依照《消保法》規定,還是呼籲停車場業者廣告字體應顯著、清楚明白,充分揭露消費資訊,避免爭議發生。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