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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尋獲GoPro意外揭偷拍案 失主坦承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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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日深夜一群男子在台北信義區撿到一台GoPro,意外發現媒體庫有大量偷拍裙底畫面,在交到警方處理後,才隔幾分鐘失主也趕到派出所,找遺失的運動相機,當場查到嫌犯。警方調查,28歲高姓男子涉嫌在公事包挖洞塞入GoPro,趁信義區夜晚人多擁擠的時候在大馬路犯案,經初步清查,偷拍影像將近300部。只是目前未有被害人報案,在警方釐清案情後,已先扣下做案設備。

男子踏出警局,就被人拿手機錄影。原來掌鏡的人路上撿到GoPro,與一群朋友自拍錄給失主,但點開媒體庫,意外發現偷拍裙底影像。才剛走到派出所報案,隨後就有人匆忙到場,心急的說掉GoPro。

台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副所長李鴻琾說:「經詢問高男,當場坦承犯行,警方依法當場查扣(GoPro),後續將擴大清查相關被害人身分。」

2日的這起事件意外揭發偷拍犯行,警方調查,28歲高姓男子在公事包挖洞塞入GoPro,專挑夜晚的台北信義區、趁人多擁擠時犯案。偷拍的裙底畫面大多在馬路上,經初步清查將近有300部影像。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表示,「不是說防範上有一定的難度,是根本沒有辦法防範,因為這些人的這些行徑,他可能改造成各種的方式,你要去做其他的防範,是很有困難的事,你只能說我們人身安全上面來講,他就是說有一些留意。」

偷拍手段複雜,讓人難以防範,民眾只能多加警覺,留意是否被人刻意靠近碰觸。只是,涉案的高姓嫌犯已經坦承偷拍,為何警方暫時無法將他移送。

非本案律師施宥宏說明,「妨害秘密罪又是一個告訴乃論之罪,但他要這樣,反而回過頭來就要當事人他已經明白自己被偷拍的狀況下,然後去提告、讓他去追究,這個就會有點困難。否則就會當下他就會知道他給偷拍,然後就立刻提告。」

嫌犯的偷拍行為,涉犯妨害秘密與妨害性隱私,屬於告訴乃論罪,要是沒有被害人提告,無法對他究責,光從影像檢視,也難以辨識是否有未成年受害,但警方表示,目前已先扣下GoPro,後續交由檢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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