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拆社宅降移民比例 遭歐盟裁定歧視
58歲的巴基斯坦移民阿斯蘭是運輸公司老闆,從1987年起就住進北橋區米約爾納公園的社會住宅。他和妻子在四房的公寓養大4名子女,如今孩子們分別成為律師、工程師、心理學家和社工。
談到努力維繫的家庭被貼上貧民窟的標籤,還在2020年因為社區轉型計畫而被迫遷居,阿斯蘭相當不以為然,「如果證明我們當初是被非法驅逐的,我們當然希望能要回我們的家。」
丹麥在2018年通過了爭議性的《貧民窟法》,強制要求移民比例過高的社區進行大規模改建,住戶甚至因此被驅逐。法律規定,這些被標記為「貧民窟」的地區,必須在2030年前,將社會住宅比例降至40%以下。

在米約爾納公園原有的560戶住宅中,已經有295戶面臨撤換或重新安置,其中兩棟大樓已由公共住房轉售給私人開發商,改建為社宅住戶無力負擔的高價市場租屋。
官方表示這是為了打破隔閡、讓移民融入丹麥。但對米約爾納公園社宅的住戶來說,這更像是有計畫的「種族過濾」。
丹麥穆斯林權利中心納薩利指出,「對我們而言,因為這項《貧民窟法》所依據的立法,在我們及許多人看來都是直接歧視,能讓歐盟法院親口證實這就是歧視,對我們意義重大。」
丹麥東部高院在2022年受理住戶協會請求,將反貧民窟法移交歐洲法院審理,12月18日歐洲法院做出正式裁決,判定丹麥法律以「非西方背景」作為拆遷標準,確實可能違反歐盟法律,構成直接歧視。

歐洲法院院長雷納茨回應,「該法即構成第2.2條A款所指的直接歧視,只要證實該國立法的採行,是基於該住宅區多數居民的族裔來源,且該立法的結果導致該地區的所有居民與那些條件相當,但非西方移民及其後裔比例未超過50%的住宅區居民相比,受到了較不利的待遇。」
歐洲法院此次裁定被視為住戶方的指標性勝利,對於被迫遷出的居民而言,更是等候多年的遲來正義。由於此裁決具備法律約束力,已經引發歐洲各國高度關注,特別是原本有意效法丹麥政策的鄰國,如今都將面臨法源依據的嚴峻挑戰。

社會住宅住戶協會負責人阿斯蘭說:「我們完全不希望任何人遭遇這種事,無論是在我們正經歷此事的丹麥,還是歐盟的其他任何地方,這就是為什麼我希望透過這次裁決,能讓那些丹麥試圖輸出其政策的國家,像是瑞典或其他國家,針對自己的公民引入該法前會三思後行。」
目前米約爾納公園的住戶協會已正式要求政府即刻停止所有進行中的轉型計畫,而已被迫遷居的家庭也準備提起行政訴訟,追究損害賠償。這起案例不僅保障了居住權,更為全歐洲的少數族裔人權樹立了關鍵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