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考題涉性別爭議 金門師遭解聘、4年不得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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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施行20年,但近年校園性平爭議仍然不少,金門縣金城國中日前發生健康教育考題涉性別爭議事件,校方今(22)日表示,經教評會決議解聘出題教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立法院今日召開公聽會,專家學者建議,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視人才庫,對於不適任調查人員進行公告,避免學校誤用,也建議未來修法時可以再擴大保密原則的適用範圍。
金門縣金城國中日前爆出健康教育考題涉用語不當、性平爭議,校方22日表示,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解聘出題教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表示,「目前該校已經於上個(11)月召開教評會議,將其解聘而且4年內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施行20年,但近年校園性平爭議仍然不少,不只金城國中,銘傳大學也有問卷涉及性別隱私,和大學校園性平案涉及洩密等問題。
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針對性平案件有關調查人員專業能力和汰除機制。
建議主管機公告不適任調查人員,避免學校誤用,並推動回流研習,跟上最新法規。
台中市育英國中主任胡薇倫指出,「我們的主管機關是不是有定期的去檢視我們的人才庫,這些被移除的人有沒有公告,然後有沒有告知這一個當事人本身。」
胡薇倫觀察到,未落實保密者往往不是處理事件的人,而是校內其他人,建議未來修法時擴大保密原則適用範圍,讓教職員工了解保密義務。
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召集人戴静茹表示,「其實現在保密義務我們都覺得有點模糊,像是委員跟相關人常遊走在灰色地帶,有人任意對外談論案情,造成當事人的二度傷害,那另一面也有人可能會用保密當封口令,壓制整個當事人跟社會的討論。」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指出,「參與人員一定受性平法的一個約束,那至於其他的人員他在面對這種性平案件,去做一些不當的傳播,當然自然會有個資法跟一些相關民、刑事的責任。」
朱俊彰表示,教育部有定期檢核調查人員人才庫,3年內要定期回流訓練,5年內要參與調查,每年檢核兩次,不符合者剔除。
至於保密責任,將訂定指引或是參考資料,向教職員及學生宣導保密責任義務,避免觸法。
許勝婕/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