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涉犯港《國安法》 今法院宣判3罪名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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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控涉犯香港區國安法案,遭到羈押超過5年,全案今(15)日法院宣判,認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以及1項煽動刊物罪名全部成立,黎智英當庭聽判後表現平靜,而確切的刑期,預計明(2026)年1月擇期宣布。
歷經156日的審判,香港西九龍法院15日上午10時,針對黎智英所涉兩項《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以及一項複製煽動刊物的刑事罪做出判決。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3項罪名全數成立,判決書長達855頁,指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遊說國際制裁,煽動市民抗爭,不擇手段要讓中共倒台,《國安法》實施後仍然繼續,蘋果日報與其印刷公司、網路公司等3家公司的罪名也同時成立。黎智英得知判決後表現平靜,回頭望向家屬後就離開。接下來將在1月12日進行求情,也就是辯方提交減刑意見的量刑聽證會,之後擇日宣布刑期。根據國安法,上述罪行重大者,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的執法相當透明,各位可見,審判非關媒體自由,完全是關於勾串外國勢力,從事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黎智英與旗下壹傳媒,在2019年大力報導支持反送中運動,2020年國安法上路後,黎智英在8月被捕,並成為第一個遭到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名起訴的人。
此後香港民主運動逐漸沉寂,民主派政黨團體不是停止運作就是宣布解散,黎智英曾獲得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至今已經被羈押超過1800日,一度傳出健康狀況走下坡。宣判這日黎智英的妻子李韻琴、兒子黎順恩、香港退休樞機主教陳日君都到場,許多支持者從前一晚就排隊力挺,國際間也非常關注這個指標案件。
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指出,「我希望國家能明白,他已經成為過去式了,這個世界不會再有另一個黎智英,若他被定罪,我希望無論判決如何,都能看到國家的寬容。」
台灣陸委會也對黎智英遭國安法罪,表達極度遺憾與痛心,嚴厲譴責港府打壓言論與新聞自由,政治迫害民主人士,並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還港人基本自由。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