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犬貓層出不窮 立委提修《動保法》加重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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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犬貓事件層出不窮,包括販賣狗肉、虐殺等,因此有立委提出《動保法》修法,希望能把刑度加重,如果導致重傷死亡,希望從現行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下。另外針對現在法律要有「複數」動物重傷或死亡才屬於情節重大,有立委也提案修法把「複數」拿掉。
對無辜動物痛下毒手,不管是越籍移工涉嫌在台販賣狗肉牟取暴利,或南投一名宣稱動保人士的男子涉嫌虐殺犬貓致死。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指出,這些手法日趨殘酷,凌虐無辜生命更衝擊道德底線,因此提案修正《動保法》第25條與之1,要加重刑度跟罰金。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表示,「從現行的2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下,同步的提高的罰金是從30萬到300萬。」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也認為應把刑責提高至3年以下,將罰金從20萬元起跳提高至50萬元。她強調,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的刑度都比台灣高太多。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指出,「美國是最高處以7年的監禁,日本是面臨了最高5年的監禁,顯見我國現行的罰金跟刑責無法去有效遏止類似的事件。」
而針對《動保法》第25條認定虐待動物,所謂情節重大者是要過失致「複數」動物重傷或死亡,立委楊瓊瓔等人則認為應該拿掉「複數」。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回應,「要保護動物不被凌虐、不再傷害,而不是因為必須要複數以上,不以數量而是以實際的行動。」
而在立法院外則有「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等團體高舉標語,批評政府在管理遊蕩動物的力道不足、制度缺漏,要求新增條文,確保在生態熱區餵食遊蕩動物的行為能被禁止。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呼籲,「我們就要做很多要降低衝突的事情,譬如說要去取締這些餵食行為,就是針對有沒有餵食開罰。」
上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動保法》修正草案,共計38個提案。農業部表示,包括加重刑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收容管理品質、強化動保檢查員行政調查職權皆有共識。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