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 每學年增訂3日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近期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每學年3日身心調適假,且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請假日數併事假計算。另外,若教師須請假為性侵、性騷等性平案作證,學校應給予公假。

教育部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增訂教師每學年3日身心調適假,且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學校不得拒絕,也不可對教師有不利處分。未來身心調適假上路後,將與家庭照顧假日數一起併入事假計算,若合計請假超過7日就要按日扣除薪給,教師課務代理費用則由學校支付。

教育部解釋,增訂教師身心假是要友善校園職場環境、強化教師心理健康韌性,校園應提供教師心理健康支持,鼓勵自我覺察心理不適,找到舒壓及照顧身心方式。

此次「教師請假規則」修正草案也同步新增教師請公假事由,若是義務作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違反與性或性別相關專業倫理及霸凌事件,學校應給予公假。目前草案處公告期,施行日期將由教育部訂定。

除了研擬新增教師身心調適假外,教育部現在已提供高中生每學期3日身心調適假,請假以日為單位,但請假者不得領全勤獎。

此外,銓敘部也已在今(2025)年完成「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新增每年可請3天身心調適假,並納入現行支薪7日事假中,最快今年底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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