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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身心假每學期可請3天 不得領全勤獎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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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推動身心調適假,每學期可請3天,不得領全勤獎。對此,有學生團體認為,這規定等同於鼓勵學生追求不健康的榮譽,呼籲廢除全勤獎制度。不過,有家長團體認為,除了請這個假要獲得家長同意外,如果和全勤脫勾,可能會衍生出遭到濫用的問題。

為了減緩學生學習或是人際相處的心理壓力,教育部發布了高中生身心調適假的實施注意事項,推動身心調適假,規範每次請假以「1日」為單位,1學期以「3日」為限。

請假需出具家長或是照顧者同意證明,無需檢附其他文件;請假前,應由家長先行通知學校;也規定學業成績評量、補考期間,不可請身心調適假。可是請身心調適假,不得領全勤獎的規定,引發討論。

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認為,「全勤獎反而是鼓勵學生追求這種不健康的榮譽,然後迫使學生在無形之中,還需要在身心健康不佳的情況下去出席上課。」

學生團體認為,不得領全勤獎的規定,等於鼓勵學生追求不健康的榮譽,讓全勤獎有如健康寶寶獎,呼籲廢除全勤獎制度。不過,家長團體則有不同看法。

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胡語姍則認為,「多年前就已經有人提議,把全勤獎改為勤學獎,這樣是不是比較有人性?而且可以依照他其他的脈絡,我們更可以做出適合他的輔導或是學習規劃。」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身心調適假有點自主性的,所以他其實說實話,他在全勤當中的規定,就會影響大家的決定,就是不影響全勤之下,那可能也會有人濫用這些身心調適假,因為大學就有遇過這種問題。」

兒童身心科醫師則認為,學生如果因為壓力或生病,導致行為、情緒、專注力,出現干擾,確實可以給予身心調適假休息。

馬偕醫院兒童身心科資深主治醫師臧汝芬認為,「在他的思想上情緒上或是說行為上,已經有很大的傷害,以及情緒不穩定表現。我覺得是可以給他們一點點休息。」

教育部則回應,學生全勤認定、獎勵措施,屬於校園自治的一環,將宣導學校適時納入學生意見,循民主程序訂定;也會在身心調適假施行一學期後,與教師、家長等團體研議,滾動研修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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