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違法逼迫球員抽血 台師大挨轟處置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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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女足隊指控周姓教練以「抽血換學分」受試補助費,還被教練以隊費名義回收。教團和立委今天(15)召開記者會指出,學校調查小組、建議解聘2年。教評會最終決議卻是不予晉薪、不得兼課,極度輕微,要求教育部追究校方失責,並進行刑事告發。校方稍早則是發聲明,向社會大眾致歉。
摘下墨鏡,強調聲音不用處理,簡同學二度在立委協助下開記者會,不再遮掩。她說,最開始要檢舉教練時,爸爸也不支持,但當爸爸看到調查報告時也哭了。
簡同學引述爸爸所言,「對不起,都怪爸爸沒權沒勢、沒有背景,才讓妳們會被欺負這麼久卻都不敢吭聲。」
校方指出,根據研究倫理調查,有受試人同意書是補簽,有受試者費用進到學生戶頭,再請學生繳回來當隊費,也有由非護理人員進行抽血。衛福部表示,研究中的抽血不是醫療行為,也不是醫療輔助行為,但必須由校護或醫檢師執行。
衛福部簡任技正卓琍萍表示,「受處分人處分確定後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相關、或政府補捐助財團法人相關經費補助,《人體研究法》25條都有相關規定,我們會協助教育部來做相關處理。」
人本指出,台師大校園霸凌調查小組認定,周師7項霸凌行為屬實,建議解聘2年;校教評會決議,卻是不予晉薪、不得兼課,1年內不得擔任行政或學術主管,差距很大,且相當輕微,教育部應成立專案調查,徹底清查。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呼籲,「他是進行了程序,但實質部分還有很大的問題,我們希望教育部可以對台師大,對他的失職盡速處理,而且要予以究責。」
教育部學特司科長張惠雯則表示,「教育部後續會依《教師法》的26條第4項,來監督學校依法處理。」
台師大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王鶴森說:「如果教育部有不同意見,我認為這個有處理不當,再退回來,我們會再重新來審議。」
陳培瑜等民進黨立委表示,教授用學分威脅恐涉《刑法》強制罪,要求教育部1週內向司法告發。教育部表示,須和法制單位確認,再行處理。
國科會表示,已請台師大調查以女足為研究對象的案件,後續將按案情嚴重程度,停止補助或追回款項。
蔡思培/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