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把博愛座改成「優先席」,適用對象不再侷限老弱婦孺,而是開放給所有有實際需求的人。有身心團體認為,像是洗腎者或癌症患者這種可能看不出來的民眾,建議可以採用優先席貼紙,讓有需求但不好意思開口的人也能保有權益。
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頻傳爭議,為了降低社會誤解跟衝突、回歸互助本質,立法院會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把博愛座的名稱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原先的老弱婦孺調整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說明,「病痛在身的民眾或者是健康不佳,無法平穩站立搭乘的乘客者,都能夠有一個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及,「導致原本善意的制度反而成為製造對立跟道德壓力的來源,不少民眾即使身體不適也不敢坐下。」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表示,「現在年輕的洗腎很多。外表看起來覺得你年輕力壯,為什麼要需要休息呢?或是癌症化療治療中的,那個你外觀都看不出來的,可是他們是真的身體虛弱。」
強化保障有需求的人,立法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以及訂定統一的標示;另外立法院也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48條修正案,刪除現行評鑑制度的等第制,改為合格跟不合格,讓老人福利機構跟長照機構有同樣的長照標準。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回應,「這是為了導正目前的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跟其他的長照機構有不一樣的評鑑標準,有助於制度的簡化,以及讓資源回歸到照顧的本質。」
未來老人福利機構經過主管機關評鑑不合格者應該限期改善,屆期仍沒有改善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可以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辦處分,停辦期滿還是沒有改善可以廢止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