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擬增加1個月育嬰津貼 民團認為恐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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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生育率持續探底,為了鼓勵父母共同承擔育兒責任。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保險法》規定,規劃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雙親,可再多領1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最快明(2026)年實施。不過民間團體認為,僅多領1個月恐怕成效不彰。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以目前現行的育嬰留職津貼,這樣的方式其實是沒有誘因,無法吸引我們年輕夫妻。投保薪資的6成再加上政府給的2成,我們認為這樣的8成薪資遠遠不夠,所以我們初步提出,希望津貼的基準提高,至少要修正我們的《公教人員保險法》或《就業保險法》將育嬰津貼的基準由現在的6成提高到8成。」
全教總先是肯定勞動部正視育兒問題,不過也主張應該將育嬰津貼的基準,從投保薪資6成提高到8成,以及請領月數從6個月延長到12個月,另外申請期間也從目前0到3歲延長到6歲,才能營造真正的友善職場育兒環境。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