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12日針對民進黨團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釋憲、暫時處分案舉行說明會,大法官14日進行評議,同意受理。司法院解釋,大法官受理與否的要件不在去(2024)年修法範圍,仍依照原門檻,即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不過現在大法官只有8位,未來要如何開庭仍是未知數。
司法院大法官呂太郎說,「主席問『有無文字修正』是主席的行為,他怎麼會是一種表決的行為呢?」
憲法法庭12日針對民進黨黨團聲請《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的暫時處分及釋憲舉行說明會,聚焦立法院三讀程序是否瑕疵,藍綠白輪番回應大法官提問。司法院16日表示,憲法法庭14日評議後同意受理,但尚未裁准暫時處分。
司法院發言人陳婷玉表示,「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的評議,已經在5月14日經過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
司法院解釋,大法官受理與否的要件不在去年的修法範圍內,因此仍適用原有門檻。至於已公告生效的《憲訴法》修正內容,包含大法官未達規定的15人,總統應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以及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另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則不得低於9人。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二讀跟三讀也沒有任何一個民進黨的委員反對,但是為什麼可以聲請釋憲?當初高金素梅就是這樣被不受理的。」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憲法法庭受理了這個釋憲案,意味著在後半段,他們是不是認為這個惡修過的《憲訴法》,在實質上無效力的。」
不過現在大法官只有8位,雖然決定受理,但根據《憲訴法》新法,未來若要判決違憲或作出暫時處分都需更高人數門檻,何時能開庭仍是未知數,也都將引發外界高度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