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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版青基法草案送政院 青年團體籲納18歲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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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版本的《青年基本法》草案預告期滿已送行政院,將再送立法院審查。多個青年團體與立委舉行記者會指出,這是讓18歲公民權再次法治化的時機,訴求將18歲公民權納入政院版本,並完善目前青年參與機制設計不足的地方。

18歲可以公投、《民法》成年年齡降至18歲,但18歲公民權在2022年的修憲公投沒能跨過高門檻。

多個青年團體指出,教部版本的《青年基本法》草案年齡是18到35歲,可在《青年基本法》的公共參與權利,更積極處理18歲以上青年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參政權。

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副理事長林思愷指出,「目前立法院並沒有修改《選罷法》跟降低投票年齡的提案,但這次《青年基本法》的立法是跨黨派共識,所以對青年公共參與的權利跟政治的權利還是相對過於保守。」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說明,修憲是最直接手段,卻不是唯一手段;而《憲法》限制國家公權力行為不是獨佔所有人民重要權利的規制權限,立法者以不同形式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更有利於人民權利的行使。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認為,「實質的去站在更多人民自由權利的角度,去降低年齡,對我而言不但政策上應該可行,在法律以及憲法的顧慮上也不會有問題。」

而青年團體檢視教育部版本的《青年基本法》草案,也發現青年參與機制設計不足。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表示,「必須要保障低年齡層的青年學生參與,特別是學青,其實相比社青在公共參與上更需要政府的支持。」

期待《青年基本法》成為18歲公民權的最後一哩路,並強化青年參與,設立行政院級的青年政策專責單位。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教部應將青年意見研議,納入後續法案版本,保障青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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