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電動車充電樁安全疑慮 內政部:3至6個月內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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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動車普及,住戶對充電設備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雖然現在新大樓都有規範要預留設置充電設備的空間,但對於消防安全疑慮,立委呼籲沒有完整配套前不應強制要求社區裝設充電樁,而內政部則承諾會在3到6個月內完成相關法規的檢討與修正。
政府大力推動淨零碳排,隨著國內電動車使用量持續增加,但車主卻發現充電樁一位難求,雖然內政部於2019年修訂《建築技術規定》,明定新建物需預留電動車充電設備空間,但就安全性民眾仍存有疑慮。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提出,「一旦充電車發生狀況、火警,其實要撲滅,用水量可能是一般油車的好幾十倍,同時如果是在地下室,救災更難。」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回應,「我們希望在3到6個月內檢討相關法規,因為有些涉及技術研議,包括排煙設備的裝置,其實需要一些相關實驗才能確認怎樣能達到最佳的安全。」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呼籲在沒有完備的應變能力、安全法規之前,不應強推在新建案設置充電樁。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則質疑,目前社區沒有強制要求配置鋰電池專用滅火設備,只依賴自動灑水設備是否足夠?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提問,「鋰電池火災一定是靠大量的水滅火,有需要以後請這些社區配置專用的鋰電池滅火器或滅火毯嗎?」
消防署長蕭煥章回應,「這我們再來檢討,看後續的狀況怎樣處理。」
對於充電樁的申請,台電也表示用戶只要提出管委會的同意書到台電來申請,通常兩個禮拜就可以完成,但主要的問題在於,第一,管委會是否同意,第二,裝置的設備是否符合規範。對於舊大樓的充電樁設置,目前是以指引交由縣市政府處理,不過對於部分社區禁止電動車停放地下室的情況,內政部表示修法時也將優先考量安全性與車主責任。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