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覆議案遭否決 綠營:將提暫時處分、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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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針對《選罷法》修法提出覆議,立法院會11日進行投票表決,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和林憶君未投票,最後以60票反對、51票贊成,否決覆議案。行政院回應,院長卓榮泰沒獲邀列席說明,對覆議案結果不感到意外。不過民進黨團揚言會提暫時處分跟釋憲;藍白則同聲批評,頻繁覆議造成國家社會動盪不安,還喊話卓榮泰應該請辭下台。
立法院長韓國瑜說:「本院原決議予以維持。」
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按提出覆議,立法院會11日表決,雖然民眾黨立委林憶君、黃珊珊因為出國沒投票,最後仍在藍白聯手下,以60票反對、51票贊成,覆議案被否決。
不過民進黨團揚言,要提暫時處分跟釋憲。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標準配備就是暫時處分、釋憲、標配,暫時處分然後再釋憲庭,這都走過三關。」
行政院則回應,對於覆議案結果不感到意外。
不過藍白批評,頻繁覆議造成國家社會動盪不安,更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喊話,覆議案沒過就應該請辭。
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卓榮泰大概最擅長的事情就是提覆議,還在厚著臉皮賴在行政院院長的座位上,這是國家的不幸。」
這次《選罷法》修正案增訂連署加嚴條款,明定罷免案提議人跟連署人名冊,應該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藍委吳宗憲強調,有嚴謹連署才會提高罷免的公正性,不希望在罷免結束後又變成大告發時代。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如果你今天去做違法連署,這個將來會構成犯罪,連署書上面去偽簽他人的名字,這會構成《刑法》217條的偽造署押罪。」
《選罷法》連署加嚴修法,因覆議被否決,將待總統公告生效。
而罷免案連署法令該如何適用?藍委翁曉玲主張,二階連署就該適用新法附上身分證影本,避免不公平競爭。但中選會日前回應,新法公布前送件的罷免各階段,皆適用舊法。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