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行人過馬路新法生效 闖紅燈、不走斑馬線均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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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市今(2024)年9月通過《地方法》修訂,允許行人穿越馬路時,即使闖紅燈或不走行人穿越道均不違法,目前新法已正式生效。民主黨議員納西斯表示,由於去(2023)年有超過90%的行人闖紅燈罰單,均是開給黑人與拉丁裔人士,新法將讓執法不會再有種族歧視問題。
紐約市議會於9月通過《地方法》修訂,允許行人穿越馬路時可闖紅燈或不走行人穿越道。新法在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30天內未進行簽署或否決的情況下,已於10月26日自動正式生效。
民主黨議員納西斯(Mercedes Narcisse)表示,這項新法讓警察執法時不會再碰上種族歧視問題,因為去(2023)年超過90%的行人闖紅燈罰單,都是開給黑人與拉丁裔人士。
納西斯表示,「說實話,每個紐約人都會闖紅燈,大家只是去到他們需要去的地方,懲罰日常行為的法律不應存在,尤其這些法律對有色人種社區造成不公平的影響。」
非營利組織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表示,警察在過去幾十年中常常以違法當藉口,攔下並盤問與搜查居民,尤其是有色人種,因此該協會認為原本的法律早就過時了。
紐約市自1958年以來就制定有關行人穿越馬路的法律,若違法最高可罰250美元。根據《美聯社》報導,在紐約通過此項新法之前,包含丹佛、堪薩斯城、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和維吉尼亞州等地,也皆已立法允許行人在任何地方穿越道路。
不過該新法同時也警告行人,在非人行道處過馬路,就不享有優先通行權,應讓給其他車輛先行。
對於紐約市長為何沒有採取行動,讓該法案最終自動生效成為法律,紐約市長發言人加西亞(Liz Garcia)拒絕進一步解釋。
加西亞表示,「這項法案明確指出違反交通號誌以及在馬路中間過馬路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民眾若因闖紅燈引發事故,仍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們仍持續鼓勵在有行人號誌燈的情況下,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