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戶籍資料未註銷 男子車禍亡家屬無法領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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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一名李姓男子10月初因車禍死亡,但20年前曾因假結婚戶籍資料未註銷,家屬若要領回大體辦後事,依規定第一順位是中國配偶,旁系親屬不得處理。面臨負擔龐大冰櫃費用,家屬因此向民代陳情,希望相關單位能協助家屬早日辦理李男後事。
這個月6日住雲林西螺58歲李姓男子,因車禍不幸死亡,他的家屬接到通知後想要領回大體辦理後事,但卻因為李姓男子20年前曾被騙到中國辦理假結婚,事後李姓男子也沒去註銷結婚登記,導致家屬無法領回大體辦後事。
李姓男子家屬說:「因為檢察官當時是跟我講,因為配偶是第一位領回,她如果沒有出現的話,他們也不敢發給我們處理後事這樣子。」
李姓男子家屬表示,無法辦理後事但卻面臨負擔龐大冰櫃費用,才向當地議員陳情。
根據了解,當時李姓男子假結婚,後來地檢予以不起訴,而該名中國假配偶也未有入境資料,現在若要找到人依程序辦理,恐怕得花上一段時間。
國民黨雲林縣議員李明哲表示,「希望能夠循著司法單位以及縣府行政單位幫忙,來幫助往生者解決這問題,讓他早點入土為安。」
雲林縣府民政處處長蕭德恕回應,「昨(22)日已經透過縣警察局取得檢察官的認定,也已開立死亡證明,也通知家屬領回。」
雲林地檢署表示,李姓男子配偶欄並未註銷,第一時間才要求家屬需由第一順位配偶領回大體,但後續經相關單位釐清與認定,22日下午已完成死亡證明書發放,並交由家屬領回大體辦理後事。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