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 一審判7年4個月愛停職
涉及貪污爭議,曾經多次出庭,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與加班費,更藉由「零用金」制度,要求部屬上繳差額,詐領超過46萬,歷經法院近1年審理,26號被依貪污等罪,一審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那明知道公費助理的補助費用,不管是酬金也好加班費也好,都是由立法院直接撥入,各公費助理個人的金融帳戶,並不能算是立法委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立法委員個人的實質補貼。但是竟然跟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有本件的犯行。」
合議庭指出,高虹安位居立委要職,應該廉潔自持,卻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助理補助費,增加可運用零用金,敗壞官箴,法院認定詐領金額,有12萬多元,而同案被告還有,高虹安在立委時期,4名辦公室主任。
前立委高虹安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當然心情上會受到影響,但法官至少有告訴我們說,加班費,他承認我們大家都有加班的事實,所以我們並沒有虛報加班費。」
前助理王郁文,親自到庭聽判,從偵查到審理,高虹安的前助理,只有她否認犯罪,這回被判刑2年、緩刑5年,心情多少受影響,將在討論是否上訴,其他包含「小兔」黃惠玟、陳奐宇,各被判1到2年刑期,也都獲得緩刑,而陳昱愷一審獲判無罪。
新竹市長高虹安:「法官今天的宣判,和10幾年來長期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的判決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我也要在此敬告想要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
一審被判有罪,高虹安重砲回擊,強調一定上訴,並宣布即刻退黨,民眾黨回應,退黨的相關作業,將依規定辦理,對於判決結果,也表示遺憾。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我們支持高虹安上訴去爭取她自己的清白,我相信她本人是沒有說要去搞什麼貪污的意圖啦。」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這個判決不僅還給受迫害的助理們一個公道,更說明高虹安市長,是如何濫用自身職權,剝削員工下屬的惡行。」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這項判決嚴重影響到當事人的本人,也關係到整個新竹市政的穩定發展以及市民的權益。」
全案震撼政壇,掀起政黨攻防,即使尚未定讞,但地方制度法,明定縣市首長等人,涉嫌貪污等罪,一審被判刑,就得先停職,主責的內政部回應,即日起停止高虹安,新竹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