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抗告遭駁將羈押2個月 卓揆:盼給當事人說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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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陷入涉貪風波,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後,律師隨即提出抗告,但高等法院12日晚間裁定駁回,確定將遭羈押2個月,且不得再抗告。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尊重司法,但也希望能給當事人說明機會,讓司法盡速釐清真相。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律師雖隨即提出抗告,但高院12日晚間裁定駁回,確定羈押2個月。
高院認為鄭文燦方抗告之詞無可採信,並稱鄭家出現500萬元現金居然都不打開查看,啟人疑竇。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裝500萬元的黑色袋子送進來,這個體積應該是滿龐大的,如果你沒有貪污的意圖,第一時間就會送給政風單位調查,怎麼可能放了6、7個月,獲知有監聽譯文才還回去。」
凌濤也質疑,鄭文燦案從2018年監聽譯文流出至今,包括回國被約談、地院新聞稿揭示其施姓秘書LINE對話內容進行串證勾連,更疑似事先掌握案情,所以早在6月就換掉手機。
對於全案衍生洩密爭議,在野砲聲隆隆,喊話應清查是否有內鬼,要求法務部給交代。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表示尊重司法,但也希望能給當事人說明機會,讓司法盡速釐清。
卓榮泰指出,「司法案件調查進行當中,我們當然尊重司法,也希望可以給當事人能有說明的機會,讓司法儘速釐清。」
鄭文燦11日被裁定羈押後,今(13)日是進到看守所的第3天,由於碰上假日不開放會客及探視,副典獄長許國賢也沒有透露鄭文燦的狀況。
據了解,看守所會安排禁見被告分區分批輪流活動,鄭文燦將會短暫放風10分鐘左右。
李彥穎/編輯